報價的條件和條款
買方只有明示接受下面所印刷的賣方標準格式條件條款時買方的訂單才依據賣方的報價成立。所有訂單只有在賣方特定訂單輸入地點產生賣方標準銷售確認后生效。
銷售條件和條款
只有當買方接受下面所印刷的條件條款時買方的訂單才會被接受。如果買方對任何下列條款有異議,需在合理時間內已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不可超過收到 本文件 10天后。如果買方未能及時提出或已經接受賣方交付的本項下貨物, 即完全 認定買方已接受以下條件和條款。如賣方未能在與買方商談過程中對買方的規定提出異議,將不被視為放棄對于此點規定的要求。
一般規定
- 稅款
本次交易的價格不包括針對物的現行或將來可能徵收的任何稅。賣方會將稅款加到銷售價格上,並按法律要求出具相同金額的發票。稅款由買方支付,除非買方能為賣方提供適當的免稅證明。
- 價格,供貨與補償
本次價格只對自賣方收到買方訂單12月內發貨的(或經雙方書面確認延長的)數量有效。除此之外,賣方在發貨時的標準價格將對發貨的數量生效,買方將償付可能有的差價,並且賣方有權終止合約。在此情況下,買方將承擔第15a 節規定 的終止費用。
買方承認賣方有權在合約執行過程中隨時可以改變價格,賣方將透過書面模式通知買方,這種價格改變對至此以後的所有發貨的貨物有效。
如果買方在收到賣方價格更改的通知10日內以書面模式提出異議,賣方可以選擇終止合約,並不承擔任何解約責任。
買方放棄任何補償的權利,但買方和 本合約 封面位址上賣方的分支機構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主張除外。
- 權利與交付
所有貨物的交付按F.O.B賣方工廠執行,所有滅失與損壞造成的權利與責任,至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的承運人之時起由買方承擔,至此以後任何滅失或損壞不能使買方免除 本合約 規定的義務。買方需承擔保險費,運輸費,所有進口關稅和稅收,以及到達站進關所需的所有費用或許可證或報關費用。
賣方可分批發貨。發貨日期為估計日期。賣方不應承 擔由於 無法避免的生產或其他延誤不能按照特定的估計發貨日期發貨而由買方提出的任何損失、費用,不管其為合約規定或按民法規定(與上述原因有關或有其他原因)。
所有第三節規定使用于國內和國際運輸,但運往美國以外的貨物,所有權在到達到達站后轉移;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貨物運輸至美國以外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買方承擔。與所有第三節其他規定相反,如果買方是買方的一個分支機構,則貨物的所有權在到達站轉移,賣方承擔這些貨物滅失或損壞的責任,直到在到達站交付買方。
- 數量
任何超過或低于定購數量的發貨數量(不超過10 % )被認為是符合買方訂單要求,規定的單價對其依然有效。
- 付款條款與模式
若賣方提供 買方帳期 ,付款週期為至發票日期后30天內付款。賣方有權隨時更改賒購的金額或付款模式,或 取消帳期 。如果是分批發貨,買方可以分批付款。買方不論進行或想進行驗收,都應付清貨款。如果由於買方原因延遲發貨,付款日期從賣方可以發貨之日計算。為買方保留的貨物由買方支付費用,承擔風險。
- 突發事件與不可抗力
賣方不應對由於非賣方或賣方的供應商所能控制的突發事件造成的部分或全部貨物延遲交付或無法交付負責,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無論是否有公開宣戰),破壞事件,起義,暴亂或其他社會不穩定事件,社會公敵的行為,運輸故障或延誤,政府、政府代表或機構的行為,執法行動,勞資糾紛,意外事件,火災,爆炸,水災,暴風雨或其他上帝的行為,勞力、燃料、原材料短缺,機械或技術故障,只要賣方曾為此採取正常防護手段。賣方可以在客戶中分發產品和交付數量。
- 貨物替代與修正
賣方可以對其設計的產品規格進行修改,可以使用按修改的規格生產的產品替代本處規定的產品,只要這些產品本質上符合合約的要求。如買方按軍用規定定購貨物,買方同意賣方可以提供符合軍用規格的最新版本或修改的產品。
- 法律要求
買方 需完全 遵守所有適用的聯邦、州和本地法律和規定。本報價或確認所覆蓋的產品的退場門按美國政府退場門許可制度進行。買方有責任取得任何美國法律所要求的許可證,包括在此公佈的出國管理法案和法規。
- 更改
在賣方確認后買方發出通知或指令,包括對確認購買訂單的補充訊息,如果造成改變規格,工作範圍,或其他條款,只有當價格和/或交付日期經過適當調整,並賣方有書面確認接受后方能生效。
- 有限擔保
下面代表所有明示、默示或法定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由賣方默示的擔保。.
賣方,除非另有規定,保證在下文規定的日期內所有貨物沒有工藝缺陷,沒有使用劣質材料,所有這些貨物符合賣方書面的規格、圖紙和其他描述。賣方保證在貨物交付之時貨物的所有權不受任何留置和其他妨礙。賣方僅提供此類擔保,並且只有賣方的代表能對其進行書面修改。
賣方擔保在以下期限內有效:
電氣、機械控制和安防設備 發貨后18個月內,或買方轉交給買方客戶之后12個月內,以先到期的日期為準。這裡包括,不受限制,自動調溫器,發動機控制單元,熱敏控制單元,斷路器,開關和其他類似產品。
金屬及金屬包覆系統 發貨后6個月內。這裡包括,不受限制,線杆,背帶和 覆片 。
精密材料,互相關聯的產品和服務,發貨日期后6個月。這裡包括,不受限制,精密製造部件和控制單元,連接器系統和按鍵系統,電極及其他類似產品。
在上述適應的保質期后繼續使用或保留產品將被認為是買方完全滿意的最終證據。賣方不對實驗型或正在發展的產品,或非賣方生產的貨物不提供擔保。在非賣方生產的情況下,如果賣方和其供應商聯繫后得到允許,可以將賣方從供應商處獲得並得到認可的擔保轉移給買方。
賣方在此確定有上述擔保,並且不為項下貨物提供技咨詢或服務而產生或派生任何義務或債務,也不因此而使賣方擔保範圍擴大,縮小或變化。
- 產品應用賠償
賣方同意負擔由於民事訴訟或合約而產生的所有償付要求,並保證賣方不受其影響,償付要求包括律師費用、其他費用和代價,如該要求 產生于買方使用賣方產品于其設計或生產,或賣方幫助買方使用賣方產品。
- 額外補償
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未能符合賣方排他性有限責任的擔保,則賣方唯一及額外的義務(由賣方決定)還包括修理、替換產品或退回買方貨款,如買方在上文提到的適用擔保期限內退回產品,條件是( i )賣方需及時收到買方的書面通知,詳細描述買方即時發現的產品不合合約要求的瑕疵性質,(ii)產品按F.O.B.賣方工廠的條件退回賣方,(iii)賣方需經檢驗確信買方聲稱的瑕疵的確存在,而 非由於 意外事件、誤使用、疏忽、擅自更改、不恰當安裝、未經授權的維修或不恰當的測試造成的。如果發現貨物的確不合要求,賣方將償還買方退回貨物的運輸費。如果賣方決定修理或替換貨物,應給予賣方適當週期進行維修或替換。
此義務是賣方唯一需承擔而買方唯一可獲補償的主張,賣方不承擔其他任何義務,不管其由於 民事訴訟或合約產生,也不負責其他任何特殊、間接、突發性或衍生性損害賠償。
- 接受產品
除非買方事先表示接受產品,發貨后30天起即認為買方已完全接受。
- 專利
賣方應在任何訴訟或行動中保護買方, 如這些< 訴訟或行動是由於賣方生產和提供給買方的產品引起直接侵犯任何已公佈的美國專利,賣方並應償付所有判定由買方承擔的損壞賠償和代價,條件是賣方及時得到通知並獲得侵權指控中每次通信、通知或其他有關訴狀的複印件,並得到在辯護或調解訴訟或行動中所必需的授權、訊息和協助(由賣方承擔費用)。賣方不需提起辯護或承擔損害賠償和代價,如果侵權行為是由於按照買方的規格提供產品,或由於賣方發貨以後產品發生組合、增加、修改,或由於在加工行為中使用產品或部件。買方在收到侵權指控的訴訟或行動后賣方將不再承擔任何侵權責任,除非賣方有書面確認使買方可以繼續侵權。
如果賣方提供給買方的任何產品被認為侵犯任何美國專利,並且買方並禁止使用該產品,賣方可以按自己選擇的模式,自己承擔費用,採取如下合理措施,( i )幫助買方取得不侵犯專利而使用該產品的權利,(ii)用另一不侵犯專利但其他方面都符合合約要求的產品替代,(iii)退回貨物購買的貨款和運輸費用。
如果買方的侵權行為發生在貨物全部交貨以前,賣方可以拒絕繼續交貨而不認為是違約,如果賣方沒有被禁止向買方銷售該產品,買方可以選擇讓賣方繼續供貨,如是在此針對賣方所背負的專利賠償責任相對買方同樣適用。
如果任何針對賣方的訴訟或行動是由於賣方按照買方的規格生產並提供給買方而產生的,並且直接侵犯任何美國公佈的專利,那么在此針對賣方的侵權責任對買方同樣適用。
本合約 項下貨物的售並不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準予、轉讓或授予買方、買方客戶或任何以買方名義的人獲得賣方專利許可,可以用于或已被用于包括組合、製造或加工有關的活動或與其相關的活動。
上述為賣方對于侵權事件所承擔的唯一和排他性責任,除此不再承擔任何擔保,不管其為明示、默示或法定,在任何情況下賣方不承擔任何特殊的,間接的、突發的或衍生的任何損害賠償。
- 中止與解約
(a.) 買方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賣方后中止 本合約 全部或隨時中止部分內容。在此情況下,買方承擔中止產生的費用,包括︰價格變更,根據實際已發貨的數量和因 本合約 而產生或引發的所有直接和間接費用計算;並可提出分體費用和預計利潤的合理補貼。 (b.) 如果賣方認為買方的財務狀況不足以享受此處的付款待遇,賣方可以解除本合約,除非買方立即付清已發貨的貨款並在以後發貨前付清所有貨款。.
- 針對不履行和收款不棄權
如由於買方不履行義務,賣方可以按法律或 本合約 的規定要求償,並可以拒絕繼續發貨。如果賣方選擇繼續發貨,賣方的行為並不構成對買方不履行的棄權,也不對賣方可以因該不履行要求法律賠償造成任何影響。
如果賣方尋求第三方或法律幫助以收回欠賣方的貨款,買方須承擔收款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庭審費用,並須從貨款到期日起每月支付1 % 的利息(每年12 % )。
- 適用的法律和管轄的法庭
本合約 的有效性,執行和構成受賣方所在州的法律管轄,其在 本合約 封面上有說明,該州擁有唯一的管轄權,受理對任何針對賣方的關係到 本合約 的糾紛訴訟。.
- 美國政府合約
如果 本合約 項下的貨物用于執行美國政府的合約或分包合約,並且買方的購貨合約上出現美國政府的合約編號,對于適用的美國政府採買規定,如聯邦法律規定需要列入美國政府分包合約的,也因此涉及而成為 的組成部分。
- 分派規定
本合約 對于各方及接任者利益,出于買方善意的整個合約的分派或因 本合約 而開展的商務活動,都有約束力和效力,但並不因此可以對合約進行分派,除非事先獲得賣方同意。
- 宣誓書和證書
除非在買方合約封面上有詳細要求,將 不 出具任何符合性、一致性或化學分析證書。賣方保留對這類證書收取額外費用的權力。
- 尺寸,誤差檢驗和樣品
報價最好根據買方書面要求給出。如果按照樣品或其他模式進行報價,尺寸會在報價中列出。使用或參照樣品不能擴大、影響、改變有限和排他性擔保(第10款)和賠償(第12款)。
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提供樣品以驗証安裝完成,買方應在收到樣品30天后付出安裝的費用,除非買方在此期間提供給賣方一份完整的書面表述,指出與規格合理的不一致處,這種情況下,買方應及時在不一致處更改后付費。
報價和生產的尺寸是主要的規格, 應允許有合理 的誤差。除買方的圖紙或規定另有規定,貴重金屬外包產品的鑲嵌對樣品交叉部分進行平均掃描,平面部分,在表面平均進行3次掃描;對發光性表面,中心部位掃描進行平均。.001的鑲嵌標準誤差比常規大或小10%。冶金原料和相關產品來說,所有成品按1.5%AQL檢驗,除非另有規定。
- 工具和模子
除非此處另有規定,雖然會明確列出裝配費用,所有為 本合約 生產的工具和模子,包括一切夾具、量規和裝配設備是賣方的財產,由賣方佔有,但須提供給買方 非獨享地使用 ;然而,如果買方在 本合約 后一年內不再向賣方定購生產貨物,賣方可以處理上述工具和模子。
如果任何賣方生產的工具或模子最後變為買方的財產,必須在 本合約 封面上具體定出來。任何買方給賣方配備的工具、模子、原料和其他設備由買方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賣方不承擔任何原因造成的滅失、損壞和日常維護、維修或更新。如果買方由於任何原因要從賣方工廠撤出這些工具,並且賣方同意買方撤出,買方須首先補償賣方相關費用,包括一切設計和研發的成本。
- 部分無效條款
如果有某些說法,條款和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其他規定的有效性 不 因此受影響。
- 訊息發布
任何一方在沒用得到另一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書面認可不可無理拒出),不得公佈或以其他模式洩露 本合約 的條款,或公開任何有關 本修改 的訊息。本條規定在本協議過期、中止和解除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 修正
本協議為雙達成的完全共識,有關於本協議封面所提及的貨物銷售,除非以書面形式提出在賣方合法的訂單錄入地點由賣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對任何規定的任何增加或修正對賣方均無約束力。 <